開放代孕 我們還要等多久

近日藝人小嫻不孕,赴美求醫,乃至失婚的報導,引發社會關注。根據醫學文獻,約每五千到一萬名女性,有一位罹患先天性子宮發育不全。

不幸中的大幸,子宮與卵巢發育在不同胚胎層,因此這些女性多數仍能正常排卵,只是沒有健康的子宮可供胚胎發育。這群女性沒有月經,多數在十幾歲被診斷,但無法生育的陰影與壓力,通常在更年長後,面臨感情與婚姻時,才會排山倒海而來。

我15歲升高中那年被診斷,高中時不敢與同學談性健康議題,大學時懷疑自己是否有資格戀愛,遑論婚姻。面對追求的男生,猶疑該何時坦承真相。最後在先生堅持下,對公婆隱瞞真相,走上禮堂。

求助代孕 最後仍未成功

結婚那年,台灣誕生了第一個試管嬰兒,就讀醫學院的我們,清楚明白那是我們唯一的救贖。於是在先生脫離日夜值班的住院醫師時期後,開始代孕求子。

身為醫學院畢業生,我們毫無困難取得婦產科學長協助,在暫不出國旅遊不花大錢的生活中,我們也能存夠進行代孕與酬謝孕母的費用。那幾年我們找過三個孕母,包括兩個外勞和一個同事。在數年間多次的努力下,雖代孕未成,卻有緣結識後來收養的兒子。

真名投書 呼籲代孕解禁

我在1996年以真名投書公開呼籲代孕解禁,同年行政院法規會擬出草案,主事者為具法律背景之今日國發會陳美伶主委,她的博士論文主題即為「人工生殖法」。2004年,當時衛生署長陳建仁以「公民會議」模式,作出有條件開放代孕的決議。
2012年,當時的國健署長邱淑媞舉行第二次公民會議,因婦女晚婚趨勢,為卵子品質不良之女性,探討基因型代孕的可能性。不久,邱署長提出完整的代孕草案,同時也進行民調,發現八成國人支持或不反對代孕。

奔走代孕法 努力廿幾年

無奈廿幾年來,少數健康自私偏激的女性主義者,其中幾位今日仍為行政院性平會成員,一再以意識形態阻撓代孕,導致法案未能送出行政院,或未能在國會討論。在阻擋代孕同時,要求不孕夫妻以收養代替親生,完全無視於這原本是百分百個人價值觀的選擇,也完全無視於收出養孩子其實問題更多更複雜。

草案完備 只等國家通過

在無數的公聽會中,我比喻收養如同「不自願捐精,不自願捐卵,不自願代孕」,問題遠超過捐精加捐卵加代孕的總和;也經常將張南驥教授當年告訴我的比喻「聖母瑪利亞其實就是代理孕母」在會中分享。

不孕失婚,請不要責怪小嫻的先生和婆家,這是正常不過的反應,完整的家庭成員是社會安定幸福的基本。小嫻和我,更是沒有做錯事的受害者。我們都努力過,彌補自己的幸福,成全先生和婆家的期盼。面臨台灣生育率全球最低的少子化國安危機,行政院與衛福部責無旁貸。歐美國家無此危機都尚且以人權觀念,開放代孕三四十年之久。國健署的代孕草案早已完備等候,國家應迅速履行2004年衛生署對不孕者的承諾。

(作者陳昭姿為和信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主任,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