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與子關係

根據西方人的研究,子女的價值觀大約 七成會受到父母的影響,包括宗教與政治立場。既然,父母最有能力與機會去影響孩子,為何卻也很容易感受疑惑與挫折?

首先,從長期的效應而言,對於影響力與說服力,「行為」比「言語」重要。這個道理,其實在各種關係都成立, 無論朋友、夫妻、師生、政府與人民之間。有意無意,孩子會以父母的實際作為,來檢驗父母的言語教誨。當言行一致,終會贏得孩子的尊敬與服氣,如果不一致,孩子對父母的評價,容易偏向行為表現而不是言語內容。

其次,不宜因為意出良善,就高度自信自己是好父母。父母對子女的愛,終究難以迴避重大的考驗時刻。例如,功課表現不如父母期待,就學志願或行業選擇非父母期許,婚姻對象非父母首選,以及其他種種,包括性別取向,孩子是同志,孩子要出家…。

此外,與孩子約法最好不過三章。一位美 國父親與兒子如此約法三章-不酒駕、不嗑藥、不把女生的肚子弄大,結果兒子完全買單。如果你與孩子約法超過十誡,可能每一誡都形同虛設。

約法時機也很重要,最好在事情沒有發生之前。兒子小學時,我要他不吸菸。 我說,朋友可能會拿一根菸要你試試,如果你不要,他會笑你沒種。兒子看著我,我說,你就回答,我答應過爸爸媽媽不吸菸,我認為「誠信」比「有種」重要。

如果你的言與行一致;如果面對考驗,你仍然愛他/她; 如果你約法只三章, 且在事前;即便親子關係一時不如意,孩子終將會回頭。如果孩子誤入歧途,最後回家了,希望你就只是張開手臂,盡量忍住不說,我早就告訴你了。

(作者/陳昭姿 和信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