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俗稱肺癆,無論是紅樓夢中的黛玉,或是才華橫溢的鋼琴詩人蕭邦,都深受肺結核所苦。因結核病具有傳染力且易對治療藥品產生抗藥性,使得臺灣即使到了今日,結核病仍未完全根除。所幸結核病已不再是不治之症,只要堅持規律依照醫囑服用抗結核藥品治療,結核病仍可被治癒。
抗結核藥品可能引起皮疹、肝炎、視神經炎等不良反應,因此為求有效治療結核病及降低藥品不良反應風險,病友應配合醫師安排定期回診密切追蹤,醫師才能針對病友的個別情況,調整抗結核藥品。除了配合醫師治療之外,藥害救濟基金會特別整理抗癆引發肝傷害之藥品注意事項,讓病友在與結核病奮戰的同時,也要關注肝臟這個沉默的器官。
抗結核藥品可能會「礙」肝
結核病具有傳染力,且致病菌結核分枝桿菌易產生抗藥性,為避免結核病治療因抗藥性而失效,需仰賴病友堅持規律服藥,抗結核藥品才能有效抑制或殺死結核分枝桿菌,達到完全治癒的目標。
在結核病治療上,為避免抗藥性產生,常以多種抗結核藥品組合處方為主,第一線常見的治療藥品有Isoniazid (INH)、Rifampin (RMP)、Ethambutol (EMB)及Pyrazinamide (PZA)等,且以INH和RMP為主的藥物組合,幾乎能治癒所有的新發結核病病人1。INH、RMP及PZA可能導致輕微的肝功能異常,也有可能導致嚴重且罕見等程度不同的肝傷害 2,3,4,根據台灣歷年藥害救濟案件數據統計,藥品所引發嚴重且罕見之肝傷害包括急性肝炎、肝衰竭、猛爆性肝炎等,其疑似致害藥品則包含INH、RMP及PZA 5。抗結核藥品造成肝傷害的機轉不盡相同4,6,7,一般於開始治療後的6-8週左右發生,但因每個人的體質或疾病狀況的不同,也會有於不同時間點發生肝傷害的可能性3。
為了降低藥品不良反應風險且有效治癒結核病,病友除了就醫治療時,主動提供病史、用藥史,用藥期間也須配合定期回診,檢驗追蹤相關數值,以避免上述藥品造成肝傷害1。
抗癆期間小心肝 服藥期間注意事項
在臨床上藥品造成的肝傷害,與個人的病史、用藥史或生活習慣密不可分,藥害基金會提醒,若您目前正在服用其他藥品,應主動告知醫師及藥師,避免抗結核藥品與其他藥品發生交互作用;若您為慢性肝炎帶原者(如B肝、C肝帶原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患者、慢性酒癮者,應於治療前告知醫師;病友若屬於上述高風險族群或體重過輕、女性、年老者,更應密切注意自身對於抗結核藥品的反應,確保自身的用藥安全;切勿自行購買藥品、中草藥、保健食品服用,應諮詢醫師、中醫師及藥師等醫療專業人員後,經評估後使用;用藥期間也應避免飲酒1,2,6。
藥害救濟基金會指出,並非所有的抗結核藥品所導致的不良反應,都需立即停藥1,若治療期間出現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腹部不適(尤其是右上腹不適)、倦怠、茶色尿、眼睛皮膚泛黃、容易瘀青、血流不止或關節疼痛等症狀2,應盡速回診就醫檢查,切勿自行停用抗結核藥品,以免藥品不良反應未得到適當的處置又失了抗結核藥品的治療效果,賠了夫人又折兵。
結核病的治療是一場長期抗戰,需有耐心與毅力服藥才能根治疾病,以保護自身及家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結核病病友在治療前應先了解藥品相關副作用,配合醫囑定期回診追蹤檢測肝功能,並注意自身對藥品的反應,才能在不良反應發生時,盡速回診就醫檢查,與醫師討論用藥,齊心協力戰勝結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