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識能‧藥識能】舒眠並非零風險 麻醉安全的醫病溝通


【醫識能‧藥識能】舒眠並非零風險 麻醉安全的醫病溝通

2024/7/23


醫療時使用麻醉,目的是避免病人亂動、影響手術執行,以及避免嚴重疼痛導致病人心跳、血壓過度飆高,造成額外風險。近年部分診所標榜提供「舒眠麻醉」,形容過程「就像睡一場覺」,這個說法是為了讓病人安心,卻也可能輕忽了麻醉風險,藥害救濟基金會邀請台灣麻醉醫學會施明宏醫師,解析什麼是舒眠麻醉,以及民眾應如何確保自身的麻醉安全。

「舒眠」是商業用語  做的就是鎮靜麻醉

「舒眠麻醉」並非醫學上的專有名詞,施醫師表示,這是坊間診所為了降低病人對麻醉的害怕,衍生出的商業用語。其實舒眠麻醉就是鎮靜麻醉,大都是從靜脈注射麻醉藥物的麻醉方式。美國麻醉醫學會依病人對刺激疼痛的反應,以及自主呼吸、呼吸道、心血管功能受影響的程度,將鎮靜深度區分為輕度鎮靜、中度鎮靜、重度鎮靜、全身麻醉4個等級。

鎮靜麻醉分類

輕度鎮靜 中度鎮靜 重度鎮靜 全身麻醉
病人反應 正常 對於聲音或觸摸有反應 對反覆刺激或疼痛有反應 無法喚醒,對疼痛刺激沒有反應
自主呼吸 不受影響 足夠 也許足夠 經常不足
呼吸道 不受影響 受影響,可先觀察狀況再做處置 應做處理 必須處理
心血管功能 不受影響 可以維持 可以維持 功能下降

資料來源:施明宏醫師

臨床上會依據不同手術需求來調整鎮靜深度:例如無痛胃腸鏡檢查,過程中病人無法喚醒、對疼痛沒有反應,鎮靜深度大約落在重度鎮靜到全身麻醉;醫美的光電治療有熱能,就會調整到中度鎮靜,當病人過度疼痛或灼熱刺激時會有反應,讓醫師得知以避免傷害。

四個理由  由麻醉專科醫師把關安全

「舒眠麻醉」常被輕描淡寫為「就像睡一覺」,但施醫師強調,這是指在各項監測措施都到位的情況下,可以讓病人舒適度達到最理想的狀態,例如可以自主呼吸、不用插管、術後可縮短甦醒時間、減少喉嚨痛或頭暈嘔吐等。然而這些所謂「舒眠麻醉」的好處,並不是理所當然,而是需要靠著麻醉專科醫師的把關,才能達成舒適又安全的目標,原因如下:

理由1:鎮靜麻醉的深度是變動的
並非給固定的麻醉藥物劑量,就達到哪種鎮靜深度。臨床上是以病人的身高、體重、年齡先計算出初始的藥物劑量,隨著治療過程中刺激的改變、呼吸心跳會有所變化,藥物劑量可能需要加深或減少,是個時時變動的過程。即使持續給一樣的藥物劑量,鎮靜深度在過程中也會改變,比如病人本來可以自主呼吸,後來可能需要放鼻咽的通氣管來輔助。

理由2:劑量相同,麻醉反應因人而異
病人當下的身體狀況、對藥物的反應、對治療的緊張焦慮程度等,都會影響麻醉藥物的效果。同樣體重、年紀、性別的病人,給予相同的麻醉藥物劑量,一個在輕度鎮靜、一個可能到全身麻醉,施醫師形容:「同樣喝一杯酒,每個人醉的程度不盡相同。」即使是同一個人,每次麻醉反應也可能不相同,比如有人第一次做無痛胃腸鏡感覺很舒服,但第二次暈吐反應變大。因此,如何拿捏與即時調整藥物劑量,就是麻醉專科醫師的挑戰與專業。

理由3:不需插管,更需要監測和應變
以麻醉專科醫師的角度來說,相較於「舒眠麻醉」,插管建立呼吸道的全身麻醉可控性反而高,因為麻醉過程中所有可能影響呼吸道的變數,都在醫師的掌握中;反而是標榜不需插管的「舒眠麻醉」,臨床上絕大多數都達到中度鎮靜以上、甚至全身麻醉的程度,鎮靜程度愈深、病人的呼吸心跳愈受到影響,麻醉專科醫師需要投注更高的注意力來監測與應變。

理由4:麻醉與手術醫師不可同一人
提升麻醉的安全性,除了要有適當的儀器設備,隨時監測病人的呼吸、血氧、血壓等數值,更重要是有麻醉專科醫師在場,專責評估用藥劑量、視病人狀況進行調整,危急時甚至需要暫停手術或施以急救。施醫師比喻:「好比不能一邊開車一邊拿手機!」手術醫師就像駕駛,麻醉過程的變動性,就像手機中有許多訊息待回應,一人同時兼顧兩件事容易分神,導致事故發生。

提升麻醉安全  與醫療院所的溝通術

麻醉專科醫師不是病人會在門診遇到的醫師,大型醫療院所手術前或無痛胃腸鏡檢查之前,會有麻醉評估門診,這時會見到麻醉專科醫師;如果是在診所等小型院所,台灣麻醉醫學會宣導民眾要為自己的麻醉安全負責,應主動要求「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施醫師提醒,若診所回應「醫師有麻醉認證」或「有專人處理」,要注意以下狀況:

1.手術醫師有麻醉訓練認證,也不能單獨執行
有些診所醫師聲稱接受過麻醉訓練認證,可以執行鎮靜麻醉,不過施醫師提醒,由於近年來非麻醉專科醫師執行鎮靜麻醉頻傳意外,衛福部為了維護病人安全,立法規範特定美容醫學手術的全身麻醉或鎮靜麻醉,應有麻醉專科醫師全程在場、親自執行麻醉,僅有輕、中度的鎮靜麻醉,才有條件開放可由受過鎮靜麻醉訓練認證的非麻醉專科醫師來執行,而且執行麻醉和操作手術的醫師,也不能是同一人。

2.麻醉護理師是團隊成員,不能取代麻醉專科醫師
專人處理不代表就是麻醉專科醫師,過去也有院所找俗稱「麻姐」或「麻醉師」的麻醉護理師來負責麻醉。施醫師表示,法規明定麻醉醫療行為必須由醫師執行,麻醉護理師是麻醉團隊的一份子,在醫囑下輔助執行醫療業務,比如在大型醫院手術室,一個麻醉專科醫師需要同時負責3-4間手術室,這時就必須麻醉護理師輔助執行,過程中替麻醉專科醫師隨時緊盯著各個病患的狀況並回報,緊急狀況時可協助抽取不同種類藥物,但仍無法取代麻醉專科醫師的角色。

3.請院方提供麻醉專科醫師的資料
因此,施醫師建議民眾簽署麻醉手術同意書之前,除了主動確認是否有麻醉專科醫師,亦可要求院方提供麻醉專科醫師的姓名、證書字號供查詢,這是民眾可行使的權力,也是院方不能迴避的問題。施醫師指出,若該院有麻醉專科醫師,其實很樂意回應;反之若該院不斷推託,極可能並非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

藥害救濟基金會說明,民眾若有醫病溝通的問題,歡迎瀏覽醫療關懷資源專區(https://medcare.tdrf.org.tw/)或洽詢醫療關懷諮詢專線:(02)2351-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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