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手術、麻醉或侵入式檢查前,醫師會提供同意書交給病人。
然而病人可能對同意書內容一知半解,僅為了接受手術或檢查而形式上簽名,一旦對醫療結果不滿意,病人很可能質疑醫師事前沒有講清楚;醫師認為病人已經簽了同意書,就表示了解手術的風險和必要性,而且同意該項處置。
雙方認知不同的情況下,紛爭就此而起~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本次邀請兼具律師身分的吳政航醫師,
有興趣的民眾,不要忘了準時收聽!(連結網址:https://www.kbs.gov.tw/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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