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vreto® (pralsetinib)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Gavreto® (pralsetinib)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日期:112/08

藥品成分 Pralsetinib
藥品名稱及許可證字號 衛生福利部核准Gavreto® (pralsetinib)藥品製劑許可證共1張(衛部藥輸字第028393號)。
查詢網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適應症
  1. 適用於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的RET融合陽性非小細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NSCLC)成人病人;
  2. 適用於需接受全身性治療的晚期或轉移的RET突變甲狀腺髓質癌(medullary thyroid cancer, MTC)成人病人;
  3. 適用於需接受全身性治療且經放射性碘治療無效(如適用放射性碘治療)的晚期或轉移的RET融合陽性甲狀腺癌成人病人。

前述適應症係依據整體反應率及反應持續時間加速核准,仍需執行確認性試驗以證明其臨床效益。

藥理作用機轉 Pralsetinib是野生型RET(wild-type RET)、致癌RET融合(CCDC6-RET)和RET突變(RET V804L、RET V804M與RET M918T)的激酶抑制劑。Pralsetinib在含有致癌RET融合或突變的培養細胞和動物腫瘤植入模型中表現抗腫瘤活性。
訊息緣由 2023/6/16歐洲藥品管理局(EMA)發布致醫療人員函(DHPC),提醒Gavreto® (pralsetinib)具有增加結核病的風險,將採取風險管控措施。
網址:歐洲藥品管理局公告原址
藥品安全有關資訊分析及描述
  1. 一項針對Gavreto® (pralsetinib)全球安全性數據的調查發現,曾接獲9例使用Gavreto® (pralsetinib)治療的病人發生結核病的案例,且其中7例發生於結核病盛行地區。這些案例發生在具有或不具有已知結核病病史的病人,且多數為肺外結核,如淋巴結核、腹膜結核或腎結核。
  2. 在ARROW試驗中,Gavreto® (pralsetinib)治療組(N=528)共有4名病人(8%)發生結核病(包含所有嚴重程度),而其中1名病人(0.2%)的結核病嚴重程度為第3-4級。此試驗中觀察到的結核病不良事件的發生頻率為不常見(≥ 1/1,000至< 1/100)。
  3. EMA建議在開始Gavreto® (pralsetinib)治療前,應依據當地指引對病人進行活動性和潛伏性結核病之評估。若病人具有活動性或潛伏性結核病,在開始Gavreto® (pralsetinib)治療前應接受抗結核病的標準治療。此外,同時投予Gavreto® (pralsetinib)和強效CYP3A4 誘導劑(如rifabutin、rifampicin)會降低血液中Gavreto® (pralsetinib)的濃度,而可能降低Gavreto® (pralsetinib)的療效;因此應避免Gavreto® (pralsetinib)併用強效CYP3A4 誘導劑;若無法避免兩者之併用,應增加Gavreto® (pralsetinib)劑量。
  4. EMA現正更新Gavreto® (pralsetinib)藥品仿單以包含前述結核病風險及相關檢測/治療建議之安全性資訊。
食品藥物管理署風險溝通說明 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

  1. 我國目前核准含pralsetinib成分藥品許可證共1張,其中文仿單於「用法用量」段刊載「請避免GAVRETO與強效CYP3A誘導劑合併給藥。若無法避免與強效CYP3A誘導劑合併給藥,請在合併給藥後的第7天增加GAVRETO起始劑量至目前的兩倍。」,惟未刊載結核病風險及相關檢測/治療建議等相關安全資訊。
  2. 本署現正評估是否針對該藥品採取進一步風險管控措施。

醫療人員應注意事項:

  1. 曾接獲使用Gavreto® (pralsetinib)治療的病人發生結核病的通報案例,且多數為肺外結核。
  2. 在病人開始Gavreto® (pralsetinib)治療前,建議進行活動性和潛伏性結核病的評估。若病人具有活動性或潛伏性結核病,在開始Gavreto® (pralsetinib)治療前應接受抗結核病的標準治療。
  3. 另,同時投予Gavreto® (pralsetinib)和強效CYP3A4誘導劑(如rifabutin、rifampicin)會降低Gavreto® (pralsetinib)血中濃度而影響Gavreto® (pralsetinib)療效,應避免兩者併用;若無法避免併用,應增加Gavreto® (pralsetinib)劑量。
  4. 應告知病人使用Gavreto® (pralsetinib)可能的結核病風險,並告知病人若出現結核病相關徵兆或症狀,應立即就醫。

病人應注意事項:

  1. 曾接獲使用Gavreto® (pralsetinib)治療的病人發生結核病的通報案例,且多數為肺外結核。
  2. 在開始Gavreto® (pralsetinib)治療前,建議接受活動性和潛伏性結核病的評估。
  3. 若您對用藥有任何疑問或疑慮請諮詢醫療人員。

◎ 醫療人員或病人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並副知所屬廠商,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s://adr.fda.gov.tw;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獲知藥品安全訊息時,均會蒐集彙整相關資料進行評估,並對於新增之藥品風險採取對應之風險管控措施。

Gavreto® (pralsetinib)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