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_69 Carbimazole 及methimazole 成分藥品安全性探討


Vol_69 Carbimazole 及methimazole 成分藥品安全性探討

日期:109/03


Carbimazole及methimazole(thiamazole)同屬於thionamide 類甲狀腺激素合成抑制藥品,臨床用於治療甲狀腺亢進。Carbimazole 為methimazole 前驅藥物,其主要作用為抑制甲狀腺激素合成過程中碘離子的有機化和偶合反應,進而減少triiodothyronine(T3)及thyroxine(T4)的生成,且不會影響已存在於甲狀腺或血液循環中的甲狀腺激素之活性,也不干擾口服或注射甲狀腺激素的作用1。衛生福利部核准含carbimazole 成分藥品製劑許可證共2張,核准含methimazole 成分藥品製劑許可證共12 張,皆為口服製劑,核准適應症為「甲狀腺機能亢進、甲狀腺中毒症、白色陀氏病、甲狀腺手術前治療基礎新陳代謝過高。」及「由於甲狀腺機能亢進引起之疾患如巴西多氏病、甲狀腺腫、甲狀腺炎、甲狀腺手術前後。」2

Carbimazole 及 methimazole 可能造成的常見不良反應有皮疹、蕁麻疹、噁心嘔吐、味覺異常、關節疼痛或關節炎等,其他少見但嚴重的副作用則有顆粒性白血球缺乏症、再生性不良性貧血等與骨髓抑制相關之症狀1。近期歐洲醫藥管理局(EMA)及瑞士藥品管理局(Swissmedic)先後於2019 年1 月及4 月發佈含carbimazole及methimazole 成分藥品可能具有導致「胎兒先天性畸形」及「急性胰臟炎」風險之安全性資訊與相關行政措施3,4。有鑒於carbimazole 或methimazole 藥品可能具上述安全性疑慮,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針對國內之藥品不良反應通報資料進行分析並回顧各國文獻資料,以了解國內使用carbimazole 及methimazole 成分藥品之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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