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05/12
由於近年來因醫療事故衍生之醫療糾紛案件日益增多,且病方動輒以刑事訴訟附帶高額民事賠償方式究責求償,導致內、外、婦、兒及急診之專科醫療願意涉足者漸少。再者,醫療爭訟過程費用龐大且曠日費時,民眾在無法獲得及時救濟或補償的漫長過程中,常導致醫病關係更加惡化,防禦性醫療頻生。醫療行為因其專業特殊性、侵入性及不可預期之風險存在,常使醫療糾紛事故之責任與因果關係難以認定,尤其是導因於醫療難以預期之風險者,尤可能在醫病之間引發爭議。
衛生福利部為加強醫療機構之風險管理與處理醫療糾紛能力,減少醫病雙方司法纏訟的情況,使病人得到合理手術、麻醉風險之保障,進而改善醫病關係與醫療發展失衡的困境,自103 年10 月1 日起開始辦理「鼓勵醫療機構妥善處理手術及麻醉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