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_51 Domperidone之心血管風險探討


Vol_51 Domperidone之心血管風險探討

日期:104/9


Domperidone為多巴胺拮抗劑,具有止吐的作用,主要經由CYP3A4代謝。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先前於2006年已統一含domperidone成分藥品的適應症為:噁心和嘔吐的症狀治療及糖尿病引起的胃腸蠕動異常。同時公告標準化仿單,將肝臟受損者使用domperidone列於「注意事項」處,提醒使用上應小心,若肝臟機能惡化應考慮停藥並做適當處置;另將成人及大於12歲且體重超過35公斤之青少年口服建議劑量訂為10 mg,一天3至4次,小兒之建議劑量則為每日1-2 mg/kg,分三次於飯前使用,一天投與量不可超過30mg;栓劑建議劑量則為大人一天2至4次,一次30-60 mg,小兒一天2至3次,三歲以上一次30 mg,三歲以下一次10 mg。2012年則又公告仿單加註心室心律不整及突發性心因性死亡風險相關警語。

歐洲醫藥管理局(EMA)曾於2011年針對domperidone成分藥品可能造成心臟方面的嚴重不良反應( 包括QT interval延長、心律不整)進行評估,並建議仿單加註相關風險,提醒有心臟疾病之病人應謹慎使用;然而因持續接獲使用domperidone引起上述不良反應的通報,故其藥物安全監視風險評估委員會(Pharmacovigilance Risk Assessment Committee, PRAC)將domperidone成分藥品會微幅增加心臟方面的嚴重不良反應風險, 包括QT interval 延長、torsade de pointes、嚴重心室性心律不整(serious ventricular arrhythmia, SVA)及心因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 SCD)加入考量且重新評估domperidone之效益與風險比後,於2014年03月公告其評估結果1,認為在60歲以上或每日服用劑量超過30 mg的病人,或是併用可能引起QT interval延長的藥物或CYP3A4抑制劑者,發生心臟方面嚴重不良反應的風險較高。但在緩解噁心嘔吐的症狀方面,其效益仍然高於風險,因此限縮用途於僅能用在緩解噁心嘔吐的症狀,對於成人或體重超過35 kg之青少年,口服劑型建議劑量應降至每次10 mg,每日最多三次;栓劑則為每次30 mg, 每日兩次;對於兒童或體重低於35 kg的青少年,口服劑型建議劑量為0.25mg/kg,每日最多三次。另外,建議domperidone的治療期間不應超過一週,且禁止用於中重度肝功能受損及心臟功能已經或可能受損的病人、有潛在心臟疾病,如心臟衰竭的病人或是和可能引起QT interval延長的藥物及強效CYP3A4抑制劑併用。

有鑒於含domperidone成分藥品具前述之安全性疑慮,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針對國內相關藥品之不良反應安全資料與處方型態進行分析,期能了解國內使用此藥品之風險程度,以提供國內藥品安全風險評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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