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5/8
| 藥品成分 |
Paclitaxel |
| 藥品名稱及許可證字號 |
衛生福利部核准含蓖麻油溶劑之paclitaxel成分藥品之許可證共7張。
查詢網址:西藥•醫療器材許可相關查詢 |
| 適應症 |
晚期卵巢癌、腋下淋巴轉移之乳癌,作為接續含杜薩魯比辛(DOXORUBICIN)在內之輔助化學療法、已使用合併療法(除非有禁忌,至少應包括使用ANTHRACYCLINE抗癌藥)失敗的轉移乳癌、非小細胞肺癌、愛滋病相關卡波西氏肉瘤之第二線療法;與CISPLATIN併用,作為晚期卵巢癌之第一線療法。與GEMCITABINE併用,可使用於曾經使用過ANTHRACYCLINE之局部復發且無法手術切除或轉移性之乳癌病患、與HERCEPTIN併用時,用於治療未接受過化學治療之轉移性且乳癌過度表現HER-2之病人。 |
| 藥理作用機轉 |
Paclitaxel為一種抗微小管劑(antimicrotubule agents),可促進微管蛋白二聚體聚合成微小管,並透過預防微小管的去聚合作用進而穩定其結構。此種穩定性會抑制微小管網路的正常動態重組,使細胞間期與有絲分裂無法順利進行。此外,paclitaxel會誘導整個細胞週期中出現異常的微小管排列或微小管束,此會造成有絲分裂時紡錘體扭曲,進而導致染色體斷裂。 |
| 訊息緣由 |
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接獲疑似使用含paclitaxel成分藥品導致嚴重過敏反應之通報,包含死亡及危及生命案例,其中亦有未完整投予預防用藥或未遵循建議給藥時程之情形。 |
| 藥品安全有關資訊分析及描述 |
- 在臨床試驗中,約有2-4% 接受paclitaxel的病人發生嚴重過敏反應(包含anaphylaxis),這些反應可能是由肥大細胞所釋出之組織胺、類胰蛋白酶等介質所調節。Paclitaxel引起的過敏反應,主要與溶劑中聚氧乙烯蓖麻油 (cremophor EL) 成分相關。若使用預防用藥可降低其發生率,但即使給予預防用藥,仍可能發生危及生命之嚴重過敏反應。
- 過敏反應與paclitaxel的用藥劑量不具相關性,亦不受給藥時程影響。約 75% 的過敏反應發生在paclitaxel輸注開始後的 10 分鐘內,其中多數發生在最初的 2 到 3 分鐘,其餘的反應則是在輸注開始後的 30 到 90 分鐘之間出現。嚴重過敏反應症狀包含低血壓、血管性水腫、呼吸困難、全身性蕁麻疹、寒顫、背痛、胸痛、心搏過速、腹痛、肢端疼痛、多汗、高血壓等。
- 投予paclitaxel的 30至60分鐘之前,必須先給予預防用藥,如:皮質類固醇(若使用口服皮質類固醇,必須於投予paclitaxel約12小時及6小時之前給予)、diphenhydramine(或其等同藥物)、H2拮抗劑(如cimetidine或ranitidine)。
- 曾經對paclitaxel或含聚氧乙烯蓖麻油之藥品(如:cyclosporin靜脈輸注濃縮液)發生嚴重過敏反應之病人,不應再嘗試使用此藥。
|
| 食品藥物管理署風險溝通說明 |
◎ 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
- 考量國內曾接獲疑似使用含paclitaxel成分藥品導致嚴重過敏反應,甚至死亡之嚴重不良反應通報,且亦有疑似未完整投予預防用藥或未遵循建議給藥時程之情形,經本署彙整國內外相關安全性資料進行整體性評估,我國含蓖麻油溶劑之paclitaxel成分藥品中文仿單應於「特殊警語」、「用法及用量」、「警語及注意事項」及「副作用/不良反應」段落增修過敏反應及預防用藥之安全性資訊。
- 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本署已要求相關藥品許可證持有商辦理中文仿單變更,並發布此風險溝通表以提醒醫療人員,所有病人於paclitaxel 治療前皆需使用預防用藥,以及用藥後可能發生嚴重過敏反應之風險。
◎ 醫療人員應注意事項:
- Paclitaxel引起的過敏反應主要與溶劑中聚氧乙烯蓖麻油(cremophor EL) 成分相關。曾經對paclitaxel或含聚氧乙烯蓖麻油之藥品發生嚴重過敏反應之病人,不應再嘗試使用此藥。
- 病人於接受paclitaxel 的30至60分鐘之前,必須先給予預防用藥,如:皮質類固醇(若使用口服皮質類固醇,必須於投予paclitaxel約12小時及6小時之前給予)、diphenhydramine(或其等同藥物)、H2拮抗劑(如cimetidine或ranitidine)。
- 使用預防用藥可降低嚴重過敏反應之發生率,但即使給予預防用藥,仍可能出現危及生命之嚴重過敏反應。在病人接受paclitaxel治療期間請密切監測病人是否發生過敏反應。若出現需要治療之低血壓、需要支氣管擴張劑之呼吸困難、血管性血腫或全身性蕁麻疹等嚴重不良反應,必須立刻停用paclitaxel並予以積極的症狀治療。
◎ 病人應注意事項:
- 接受paclitaxel(太平洋紫杉醇)治療時可能發生嚴重的過敏反應。若在治療期間出現以下任一情形,請立即告知醫療人員:
(1)呼吸困難。
(2)臉部、嘴唇、舌頭或喉嚨水腫、吞嚥困難。
(3)皮膚紅疹或蕁麻疹。
- 若您曾對paclitaxel(太平洋紫杉醇)或含聚氧乙烯蓖麻油之藥品過敏,請於用藥前告知您的醫師。
- 若對於藥品有任何的疑問或疑慮,請諮詢醫療人員。
◎醫療人員或病人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並副知所屬廠商(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s://adr.fda.gov.tw);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獲知藥品安全訊息時,均會蒐集彙整相關資料進行評估,並對於新增之藥品風險採取對應之風險管控措施。 |
含蓖麻油溶劑之paclitaxel成分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