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mesalazine成分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含mesalazine成分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日期:115/1

藥品成分 mesalazine
藥品名稱及許可證字號 衛生福利部核准含mesalazine成分藥品許可證共14張。
查詢網址:西藥•醫療器材許可相關查詢
適應症 潰瘍性結腸炎等。
藥理作用機轉 Mesalazine是sulfasalazine的活性成分,其作用機轉尚未完全釐清,可能經由阻斷環氧酶並抑制前列腺素製造、抑制NF-κB活化進而抑制主要促發炎細胞激素生成,或藉由活化PPAR-γ受體等作用來減少腸道炎症反應。
訊息緣由 2025/12/4英國MHRA發布使用含mesalazine成分藥品可能導致病人發生原發性顱內高血壓 (idiopathic intracranial hypertension, IIH) 之罕見不良反應相關安全資訊。
網址:英國醫藥品管理局 公告原址
藥品安全有關資訊分析及描述
  1. 近期一項歐盟報告回顧mesalazine的安全性資料,發現使用mesalazine與發生原發性顱內高血壓間具有關聯性,故建議更新含mesalazine成分藥品仿單,加刊原發性顱內高血壓相關警語;而mesalazine於其核准適應症下的風險效益平衡仍維持不變。
  2. 英國境內及歐盟報告中接獲mesalazine相關顱內高血壓之通報案例數非常少;在英國國民醫療服務 (NHS) 所涵蓋的區域內,mesalazine總處方量每年平均約有150萬筆,MHRA收到與使用mesalazine相關的顱內壓增高案例僅6件。
  3. MHRA完成安全性評估後,決議所有含mesalazine成分藥品之仿單應加刊原發性顱內高血壓相關警語,並建議:
    ●醫師處方mesalazine前,應提醒病人注意原發性顱內高血壓的症狀和徵象,並告知病人若發生相關症狀時須立即告知醫師。
    ●處方mesalazine予先前曾被診斷或疑似患有原發性顱內高血壓的病人時應特別審慎。
    ●若病人發生原發性顱內高血壓,應考慮停用mesalazine及立即採取症狀治療措施。
食品藥物管理署風險溝通說明 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

  1. 我國核准含mesalazine成分藥品許可證共14張,主要用於「潰瘍性結腸炎」、「輕度到中度之直腸炎及直腸乙狀結腸炎」等適應症,惟多數中文仿單未提及原發性顱內高血壓相關安全性資訊
  2. 本署現正評估是否針對該成分藥品採取進一步風險管控措施。

醫療人員應注意事項:

  1. 曾有使用mesalazine後發生原發性顱內高血壓的極罕見案例報告。
  2. 處方mesalazine予先前曾被診斷或疑似患有原發性顱內高血壓的病人時應特別審慎。
  3. 應告知病人使用mesalazine之原發性顱內高血壓風險,並提醒病人留意相關症狀和徵象,包含嚴重或反覆發作的頭痛、視力障礙或耳鳴。
  4. 應對使用mesalazine的病人是否出現原發性顱內高血壓相關症狀和徵象保持警覺。若病人出現相關症狀時,應考慮停用mesalazine,並立即進行處置。

病人應注意事項:

  1. 曾有使用mesalazine後發生顱內壓增高(即原發性顱內高血壓)的極罕見案例報告。
  2. 原發性顱內高血壓通常不會危及生命,然而可能有導致嚴重視力問題而必須監測和進行治療的罕見案例。
  3. 如果您在服用mesalazine期間發生逐漸加重和反覆發作的頭痛、視力障礙、耳鳴、背痛、暈眩、脖子痛等情形,可能是原發性顱內高血壓的症狀,請立即告知醫師。
  4. 若對於用藥有任何的疑問,請諮詢醫療人員。

◎醫療人員或病人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並副知所屬廠商(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s://adr.fda.gov.tw);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獲知藥品安全訊息時,均會蒐集彙整相關資料進行評估,並對於新增之藥品風險採取對應之風險管控措施。

含mesalazine成分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