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制度】哪些「藥物」是屬於適用藥害救濟制度的範圍?是否包含中藥、疫苗、醫療器材或試驗用藥?


【法規制度】哪些「藥物」是屬於適用藥害救濟制度的範圍?是否包含中藥、疫苗、醫療器材或試驗用藥?

藥害救濟目前僅適用於「西藥製劑」,不包含中藥、疫苗、醫療器材或試驗用藥。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衛生福利部)89年6月20日衛署藥字第 89034185 號「第一階段適用藥害救濟法之藥物範圍」公告,藥害救濟目前僅適用「西藥製劑」。中藥及醫療器材暫不適用。另依據《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3款規定,因接受預防接種而受害,而得依其他法令獲得救濟,不得申請藥害救濟。故疫苗不適用藥害救濟。此外,依據同法第13條第7 款規定,因使用試驗藥物而受害,亦不得申請藥害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