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醫預法實務研習一醫療爭議處理新紀元報名簡章(律師專場)


113年醫預法實務研習一醫療爭議處理新紀元報名簡章(律師專場)

一、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全國律師聯合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

三、時間:113年3月29日(星期五)9:00~16:00

四、活動形式:實體會場75人+線上直播

五、地 點:台北律師公會3、4、5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六、報名對象:全國律師

七、活動宗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已於 113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新法重點除強化醫療機構內部的事故關懷及預防外,更大幅提升衛生局之醫療爭議調解功能,以調解作為醫療爭議處理之必經途徑。對法律專業人員而言,新法提高對調解委員專業度的要求,亦鼓勵調解委員持續接受訓練講習,持續精進技能,相對創造更多發揮專業的空間。本講座旨在使法律專業人員了解新法實施後醫療爭議處理制度變革,精進新知,並說明如何運用法律專業參與調解,或運用相關資源協助當事人解決爭議,以減少訟累。

八、說明:

(一) 本次研習上、下午場次均需簽到及簽退。

  1. 全程參加者,將發給藥害救濟基金會研習時數證明;如有意願擔任衛生局調解委員者,得加入該會人才庫,視衛生局需要推薦之。
  2. 具台北律師公會會員身分者,依實際簽到退情形,將由台北律師公會認定並核發上午、下午或全天之在職進修時數。

(二) 調解委員接受調解相關訓練課程、研討會或座談會,其課程時數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需要採計之。

九、報名方式:即日起採網路報名。3月27日截止報名或額滿即止,線上場將於課前以E-mail提供直播連結,不接受當天報名。

實體場報名:https://learning.tdrf.org.tw/apply/page/id/cad

線上場報名:https://learning.tdrf.org.tw/apply/page/id/caD

 

線上場相關連結:

電子講義下載:https://reurl.cc/A4Q64Y

十、議程:

時間 流程 主講人 座長
9:00-9:20 報到
9:20-9:40 貴賓致詞 法務部黃謀信常務次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劉越萍司長

全國律師聯合會尤美女理事長

台北律師公會張志朋理事長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周漢威執行長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陳文雯執行長

9:40~11:10 醫預法新制對醫療爭議處理之變革與影響 黃鈺媖律師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副執行長

台北律師公會醫事暨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

胡峰賓律師

全國律師聯合會醫藥與健保委員會主任委員

11:10-11:20 休息
11:20-12:10 訴訟外專家評估意見與爭議處理—醫療爭議評析與醫事專業諮詢簡介 簡美夷組長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12:10-13:00 午餐時間
13:00-14:30 調解結果之法效性—談調解書撰寫原則與核定 黃柄縉法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

周漢威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14:30-14:40 休息
14:40-15:10 從實務經驗看調解委員的角色與挑戰I—法律調委觀點 江淑卿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醫事暨衛生委員會委員

林光彥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15:10-15:40 從實務經驗看調解委員的角色與挑戰II—醫療調委觀點 許文章醫師/律師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醫務秘書兼臺北市政府醫務室主任

15:40-16:00 綜合座談

十一、注意事項:

  1. 課程前1週以E-mail發送課前通知。報名後因故無法出席者,請主動取消報名。
  2. 研習證明不提供紙本,課後7個工作日可登入藥害救濟基金會教育資源平台(https://learning.tdrf.org.tw/info)下載。主辦單位保留變更議程等權利,課程資訊若有異動,以教育資源平台更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