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全國律師聯合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
三、時間:113年3月29日(星期五)9:00~16:00
四、活動形式:實體會場75人+線上直播
五、地 點:台北律師公會3、4、5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六、報名對象:全國律師
七、活動宗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已於 113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新法重點除強化醫療機構內部的事故關懷及預防外,更大幅提升衛生局之醫療爭議調解功能,以調解作為醫療爭議處理之必經途徑。對法律專業人員而言,新法提高對調解委員專業度的要求,亦鼓勵調解委員持續接受訓練講習,持續精進技能,相對創造更多發揮專業的空間。本講座旨在使法律專業人員了解新法實施後醫療爭議處理制度變革,精進新知,並說明如何運用法律專業參與調解,或運用相關資源協助當事人解決爭議,以減少訟累。
八、說明:
(一) 本次研習上、下午場次均需簽到及簽退。
(二) 調解委員接受調解相關訓練課程、研討會或座談會,其課程時數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需要採計之。
九、報名方式:即日起採網路報名。3月27日截止報名或額滿即止,線上場將於課前以E-mail提供直播連結,不接受當天報名。
實體場報名:https://learning.tdrf.org.tw/apply/page/id/cad
線上場報名:https://learning.tdrf.org.tw/apply/page/id/caD
線上場相關連結:
電子講義下載:https://reurl.cc/A4Q64Y
十、議程:
時間 | 流程 | 主講人 | 座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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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20 | 報到 | ||
9:20-9:40 | 貴賓致詞 | 法務部黃謀信常務次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劉越萍司長 全國律師聯合會尤美女理事長 台北律師公會張志朋理事長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周漢威執行長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陳文雯執行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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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1:10 | 醫預法新制對醫療爭議處理之變革與影響 | 黃鈺媖律師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副執行長 台北律師公會醫事暨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 |
胡峰賓律師
全國律師聯合會醫藥與健保委員會主任委員 |
11:10-11:20 | 休息 | ||
11:20-12:10 | 訴訟外專家評估意見與爭議處理—醫療爭議評析與醫事專業諮詢簡介 | 簡美夷組長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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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3:00 | 午餐時間 | ||
13:00-14:30 | 調解結果之法效性—談調解書撰寫原則與核定 | 黃柄縉法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 |
周漢威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
14:30-14:40 | 休息 | ||
14:40-15:10 | 從實務經驗看調解委員的角色與挑戰I—法律調委觀點 | 江淑卿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醫事暨衛生委員會委員 |
林光彥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
15:10-15:40 | 從實務經驗看調解委員的角色與挑戰II—醫療調委觀點 | 許文章醫師/律師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醫務秘書兼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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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6:00 | 綜合座談 |
十一、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