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四、對象:各縣市醫療爭議調解委員、衛生局相關業務承辦人員或有志於醫療調解之醫療、法律專家。
五、說明:
(一)本課程提供研習證明,以及西醫師、牙醫師、中醫師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學分申請中)。
(二)調解委員參加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之調解研習或座談,其課程時數得作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聘任、續聘或分案之參考。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採網路報名。開課3天前截止報名或額滿即止,不接受現場報名。
北部場大會手冊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2bebN3kwG8xHMyFqFXoqw-Kk21cMFq1G/view?usp=sharing
七、場次資訊:
場次 | 時間 | 地點 | 報名 |
中部場
(實體) |
113年3月5日
(週二) |
中山醫學大學誠愛樓9樓第三演講廳
(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 |
https://reurl.cc/dL1KoD |
南部場
(實體) |
113年3月20日
(週三) |
蓮潭國際文教會館4樓402會議室
(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 |
https://reurl.cc/Z9ZYdl |
北部場
(實體) |
113年3月26日
(週二) |
張榮發國際會議中心8樓802會議室
(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 |
https://reurl.cc/pr9Qja |
北部場
(線上) |
113年3月26日
(週二) |
課前通知提供直播連結 | https://reurl.cc/VN0yO5 |
八、議程:
時間 | 分 | 流程 | 講者 |
13:00~13:30 | 30 | 報到 | |
13:30~13:40 | 10 | 開場 | |
13:40~14:30 | 50 |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規範中的調解制度及程序 | 黃鈺媖副執行長/律師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
14:30~15:30 | 60 | 醫療調解委員的角色與任務:實務觀點 | 王志嘉教授
國防醫學院醫學系 |
15:30~15:40 | 10 | 休息 | |
15:40~16:30 | 50 | 調解書撰寫原則與注意事項 | 中部場
吳國聖庭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南部場 趙彬法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北部場 黃柄縉庭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16:30~16:50 | 20 | 綜合座談 | |
16:50~ | 10 | 填寫回饋及賦歸 |
九、注意事項:
(一)課程前1週以E-mail發送課前通知。報名後因故無法出席者,請主動取消報名,以免影響他人權益。
(二)全程參與並完成簽到、退及測驗,始能取得研習證明。研習證明不提供紙本,課後7個工作日可登入藥害救濟基金會教育資源平台(https://learning.tdrf.org.tw/info)下載;繼續教育積分請自行至繼續教育積分系統查詢。
(三)主辦單位保留變更議程等權利;課程資訊若有異動,以「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暨關懷資源專區」網站更新公告為準(網址:https://medcare.tdr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