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及「醫療事故關懷服務績優表揚計畫」

衛生福利部於110年5月12日公告「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及「醫療事故關懷服務績優表揚計畫」,請逕自下載附檔參閱,或至衛生福利部官網公告訊息區,網址:https://www.mohw.gov.tw

衛生福利部委託本會辦理上述計畫相關事宜:

一、「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0年6月7日止,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函送申請文件至本會(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0樓 )辦理。申請作業相關說明影音檔及問答集可下載附檔參閱。

二、「醫療事故關懷服務績優表揚計畫」申請期限自110年7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函送推薦資料至本會(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0樓 )辦理。

 


參考檔案

衛部醫字第1101162483號 公告

醫療事故關懷服務辦理績優表揚計畫.docx

醫療事故關懷服務辦理績優表揚計畫.odt

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docx

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odt

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說明影音檔

雲端連結:https://reurl.cc/g89k1R
youtube連結:https://reurl.cc/6yWV1O

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問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