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成分 |
非類固醇消炎藥品 (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NSAIDs)包含aspirin、ibuprofen、naproxen、diclofenac及celecoxib等多種成分。 |
藥品名稱及許可證字號 |
衛生福利部核准含非類固醇消炎藥品許可證共1287張 (含處方藥929張、非處方藥358張)。
查詢網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適應症 |
緩解發炎、解熱、止痛(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等)。 |
藥理作用機轉 |
NSAIDs的作用機轉為抑制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的合成、而前列腺素在形成發炎、疼痛與發燒過程中扮演著主要的角色。 |
訊息緣由 |
2020/10/15美國FDA發布安全資訊,建議懷孕20週左右或以上之孕婦避免使用非類固醇消炎藥品(NSAIDs),因為可能會導致羊水量低下。
網址:美國FDA公告原址 |
藥品安全有關資訊分析及描述 |
- 美國FDA發布警訊,懷孕20週左右或以上之孕婦使用非類固醇消炎藥品(NSAIDs)可能造成胎兒出現罕見但嚴重的腎臟問題,使得胎兒周圍的羊水量低下,並可能造成併發症。NSAIDs通常用於緩解疼痛及退燒,此類藥品包含aspirin、ibuprofen、naproxen、diclofenac及celecoxib等成分。在孕期約20週後,胎兒的腎臟會製造大部分羊水,因此若腎臟出現問題可能會導致羊水量低下。羊水可以提供胎兒緩衝的環境,並幫助胎兒肺部、消化系統與肌肉的發育。
- 美國FDA回顧醫學文獻及不良事件通報資料庫(FAERS)中與孕期使用NSAIDs發生胎兒羊水量過低(oligohydramnios)或出現腎臟問題之相關案例。大部分案例顯示羊水量過低大部分被發現於第三孕期,但也有多數案例顯示羊水量過低之情形於孕期20周左右發生,羊水量低下的情形約在使用NSAIDs後48小時到數週不等被檢測出來。多數案例中,停用NSAIDs後3至6天羊水量低下的情形會恢復正常,然而當再次使用同一成分之NSAIDs後又會再發生同樣情形。
- 醫學文獻中有關新生兒發生腎衰竭之案例報告顯示,其胎兒在子宮內暴露於NSAIDs之時間從2天至11天不等,有20名新生兒案例在子宮內暴露於NSAIDs之情況下於出生第一天即出現腎功能不全,其嚴重程度差異很大,從3天內可恢復正常至持續出現無尿到需要透析或輸血。11件死亡案例中有8名新生兒與腎衰竭或由透析導致之併發症有直接因果關係。
- 截至2017年7月21日止,FAERS共接獲35例孕婦使用NSAIDs發生胎兒羊水量過低或腎功能障礙之通報案例,皆為嚴重案件。其中5例新生兒死亡通報案件均與新生兒腎衰竭相關。所有案件均與孕期使用NSAIDs發生羊水過少或新生兒腎功能不全具時序關聯性,羊水過少的情形最早發生於孕期20週。其中11件案例在停用NSAIDs後羊水量低下的情形恢復正常。
- 美國FDA正採取以下措施:
修訂仿單以包含有關胎兒之腎臟問題會導致羊水量低下之風險相關敘述。並建議懷孕20週或以上之孕婦避免使用NSAIDs,而非現行仿單中所刊載之孕期30週以上避免使用。在孕期約30週時使用NSAIDs可能會導致胎兒出現心臟問題。若醫療專業人員認為病人有必要在孕期20至30週時使用NSAIDs,則應限制以最低有效劑量及最短期間治療。仿單修訂內容亦包含若NSAIDs的治療時間超過48小時,醫療專業人員應考慮使用超音波監測羊水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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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仿單以包含上述新增之風險資訊。此類藥品現行仿單已刊載避免於孕期最後3個月內使用NSAIDs之警語,因其可能會導致胎兒出現問題或於分娩時出現併發症,現行仿單已建議孕婦與哺乳婦女在使用此類藥品前先諮詢醫療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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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建議並不包括在孕期任何時候在醫療專業人員的指示下使用81 mg的低劑量aspirin治療某些與妊娠相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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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風險溝通說明 |
◎ 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
- 經查,我國核准含NSAIDs藥品許可證共1287張,其中醫師處方藥品許可證共929張,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共358張,其中文仿單分別刊載之情形如下:
- 醫師處方藥品:刊載「第三期孕期會增加胎兒動脈導管過早閉合的風險」、「孕婦從妊娠30週開始應避免使用NSAIDs」、「懷孕後期應避免使用,因可能會導致動脈導管過早閉鎖」等相關警語。
-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於「使用上注意事項」處刊載有以下情形者,使用前請洽醫師診治:「孕婦、計畫懷孕或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
- 醫師處方藥品及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均未刊載懷孕20週以上之孕婦避免使用NSAIDs及可能導致羊水量低下之風險。
- 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本署現正評估是否針對該類藥品採取進一步風險管控措施。
◎ 醫療人員應注意事項:
- 懷孕20週或以上之孕婦使用NSAIDs可能會導致胎兒腎功能障礙並導致羊水過少。羊水量低下之情形通常於停止使用NSAID後恢復正常。
- 依現行仿單建議,應避免處方含NSAIDs藥品於妊娠30週以上之孕婦,因可能導致胎兒動脈導管過早閉合的風險。
- 若有必要於孕期20至30週期間使用NSAIDs,應盡可能限制以最低有效劑量及最短期間治療。若孕婦於使用NSAIDs期間發生羊水過少之情形,應停用NSAIDs並追蹤其臨床徵狀。
◎ 病人應注意事項:
- NSAIDs常用於止痛(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及退燒等,使用此類藥品前應遵循仿單(藥品說明書)建議,並依醫囑或藥師指導使用。
- 孕婦請於就醫或選購NSAIDs藥品時主動告知醫師及藥師自身之妊娠狀態,醫療人員將進一步評估您的用藥,切勿於諮詢前自行使用此類藥品。
- 若對用藥有任何的疑問或疑慮,請諮詢醫療專業人員。
◎ 醫療人員或病人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並副知所屬廠商, 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 , 網站:https://adr.fda.gov.tw;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獲知藥品安全訊息時,均會蒐集彙整相關資料進行評估,並對於新增之藥品風險採取對應之風險管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