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在癢怎麼辦?就醫用藥解方大公開


皮在癢怎麼辦?就醫用藥解方大公開

2020/10/12


台灣氣候悶熱,高溫潮濕可能導致皮膚紅、腫、癢、痛,尤其皮膚癢常讓人難以忍受。部分民眾習慣自行買藥止癢,但其實皮膚癢的原因很多,需要醫師完整的診斷評估,才能對症下藥,有效治療,更有助於及早發現其他潛在原因或疾病,確保健康。藥害救濟基金會針對民眾常見疑惑,訪談皮膚科柯適中醫師,為民眾解答皮膚科就醫用藥的原則,順利解決惱人的皮膚問題。

什麼時候該就醫?

部分民眾發生皮膚癢的症狀時,可能會先自行買藥擦,但門診常見的皮膚癢原因很多,像是急性蕁麻疹、蚊蟲叮咬、隱翅蟲、黴菌感染、汗疱疹等,通常要針對症狀選擇不同的藥物,對症下藥才有效。因此柯適中醫師建議,若自行擦藥2-3天,症狀卻沒有改善時,應該儘快就醫,以免因搔抓破皮引發感染或更嚴重的皮膚問題。柯醫師並提醒,市售止癢藥膏成份多含有類固醇,若未經診斷下長期使用,可能造成皮膚萎縮或變薄、血管脆弱易出血等,使用量多時,甚至會影響腎上腺素的分泌,抑制身體正常的防衛系統。

皮膚癢可能是疾病警訊?!

柯醫師說明皮膚癢大多是由外在環境引起,但也有可能是某些潛在疾病的警訊,像是糖尿病、慢性貧血、甲狀腺異常、表皮淋巴癌、腎功能異常、C型肝炎等,都可能出現皮膚癢的症狀。他就曾在門診遇到一位慢性皮膚癢的病人,經藥物治療不太有效果,進一步照X光之後發現是胸腔淋巴腫瘤,雖然發生機率不是很高,但還是提醒民眾要有警覺,若有長期皮膚癢的情形,可觀察癢的狀態是否一直持續或反覆發作,也要注意身心狀態的改變如倦怠、注意力不集中、情緒焦慮等,就醫時告知醫師,評估是否安排進一步檢查。

症狀病情怎麼說才清楚?

柯醫師強調,看診時,最重要的是讓醫師「眼見為憑」,若因不好意思或其他因素而不讓醫師檢查患部,容易造成誤判病情;其次,建議民眾可事先準備相關資訊,包括:(1)皮膚癢發生多久、發生的時間及頻率、地點或環境;(2)家人是否有類似症狀,以確認是否為交互傳染;(3)目前使用的藥物,以了解病人是否已先用藥抑制症狀,並排除藥物過敏;(4)飲食情況,以釐清是否為食物過敏;(5)旅遊史及其他生活作息等等,都是醫師診斷的重要參考。

可以只擦藥膏不吃藥嗎?

柯醫師解釋,針對胯下癢、嬰兒尿布疹、蚊蟲叮咬或異位性皮膚炎這類較輕微的皮膚癢,通常以藥膏局部治療即可;但若是全身系統性的皮膚問題如蕁麻疹,可能在不同部位同時發作,為避免全身擦藥用量太大且類固醇劑量較難掌握,因此較常開立口服藥緩解。

此外,針對急性期的搔癢,也常有同時開立口服藥加上外用藥的情形,一旦症狀緩解,通常會調整或減少用藥,避免對病人身體造成其他的影響;而有些皮膚過敏的疾病如蕁麻疹,用藥後仍會反覆發作一、二週,並不是藥物無效,而是疾病必經過程,病人需要持續配合治療才能儘快痊癒。

部分病人為求速效要求打針,柯醫師表示打針也有潛在風險,除非病人發生影響呼吸心跳的嚴重過敏,甚至是危及生命的情況,才會建議注射藥物。

請勿萬年藥膏一條通

門診常見有些病人表示之前開的藥有效,要求開一樣的藥,然而每次皮膚癢的病因不一定相同,可能上次是黴菌感染,這次是異位性皮膚炎;另外,醫師也會依據不同身體部位的皮膚特性來選擇藥物,例如:皮膚較薄的部位(如眼睛周圍),通常會使用劑量較低或較弱效的藥物,以免造成皮膚萎縮或變薄;而手、腳等皮膚較厚的部位,為加強吸收和止癢,則會開立較強效的藥物;此外,腳部濕疹可能伴隨黴菌感染,與手部濕疹用藥又有不同,所以不能藥膏全身一條通。

柯醫師建議,無論取得的是原裝條狀藥膏或分裝藥膏(圓盒),要注意成份和保存期限的標示,藥膏拆封使用後,儘量在標示的期限內使用,不要囤積,以免存放過久變質,影響治療效果。

最後,柯醫師提醒民眾天氣炎熱要注意防曬、保濕及保持涼爽,皮膚癢發作的時候,可在患部用冷毛巾冷敷,以降溫使症狀緩解,治癒後可視氣候或個人膚質,使用無香精的乳液、乳霜或凡士林保護皮膚,平時做好自我保護,預防惱人的皮膚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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