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制度」為何要以救濟之名,而非「賠償」?


「藥害救濟制度」為何要以救濟之名,而非「賠償」?

沒有任何一種藥物對所有的人都是百分之百安全的,有些藥品因為有其特殊的藥理作用,或是用藥者個別體質狀況及病情之差異,所以藥害的發生有時是難以預期,也難以歸究責任,因此才由政府出面給予人道性質的救濟,所以藥害救濟是一種救濟制度,不是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