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制度是一項人道救濟管道,救濟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發生藥害的病患,但「正當使用」和「合法藥物」是什麼意思?


藥害救濟制度是一項人道救濟管道,救濟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發生藥害的病患,但「正當使用」和「合法藥物」是什麼意思?

依《藥害救濟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正當使用」指依醫藥專業人員之指示或藥物標示而為藥物之使用。

依同條第二款規定,「合法藥物」指領有主管機關核發藥物許可證,依法製造、輸入或販賣之藥物。根據「第一階段適用藥害救濟法之藥物範圍」公告,藥害救濟目前僅適用「西藥製劑」的使用,試驗用藥、中藥及醫療器材暫不適用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