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不得販售藥物、眼藥水及醫療器材


網路不得販售藥物、眼藥水及醫療器材

2009/10/2


【中時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經濟不景氣,不少民眾透過網拍、租箱寄賣連鎖店來賺取外快,不過,這些賣場可不是萬物皆可賣,要是販售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材,可能違反相關衛生法規,沒有賺到錢,還得吃上官司。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昨天帶隊突擊檢查位於西門町的「格子趣武昌店」,檢查現場陳列商品,結果查獲了15件疑似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化粧品管理條例 的商品。

這15件商品包括了中獎糖、嚨攪散、十八童人、免俗哩答噗、唬標萬金有、檳城白咖啡…等食品,Pure Naturale化粧水+乳液、袪炎鎮靜冰精、Prettia染髮液、粉刺收縮精華液、DIAMOND防曬液。

另外,發現一項產品屬性不明,且無中文標示,疑為醫療器材的產品,台北市衛生局依法深入調查辦理,以保障民眾權 益,並針對這類型態的商店,持續輔導查察。

台北市衛生局日前就在「格XX公館店」,查獲「SANTE FX   NEO」、「ROHTO LYCEE」等眼藥水產品,由於沒有經過衛生署核准,係由民眾私下從國外攜帶回台,衛生局已將此案移送法辦。

「日本女孩子中最人氣的眼藥水…」、「…輕巧可愛粉紅色 小花眼藥水讓眼睛變美麗的秘密武器…」,只要滴上幾滴,眼睛就會黑白分明,又大又漂亮,最近這類眼藥水在網路上 大受歡迎。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公開陳列販售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所核准的藥物、眼藥水,就是藥事法第22條所稱的「禁藥」,為了 自身健康,民眾切勿隨便購買。

北市衛生局最近接獲不少民眾檢舉於網路上販售類似眼藥水,賣家多半以宣稱販售眼藥水的空盒,藉此規避衛生單位查察,但事實上,卻在網路販售眼藥水。 依規定,網路屬於虛擬商店,不得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要求各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將相關產品下架,並加強查察中。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為了自身生命健康與用藥安全,在選購藥品時,應注意藥品是否有衛生署核准的藥物許可證字號,對於可疑產品,請儘速向衛生局舉發,檢舉專線為1999,外縣市則為02-27208889轉1043。

資料來源:轉載自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5,69&id=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