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護你的心「肝」寶貝

2008/9/1


我們常常說肝能解毒。沒錯,東西吃到肚裏或施打到血中,大部分是在肝臟第一時間被代謝。國人吃藥常存有錯誤的觀念,認為「有病治病,沒病補身」,這藥食不分的結果就是傷了我們第一線的代謝器官─肝臟。

所謂「藥即是毒」,藥與毒之間,往往只有一線之隔。正確用藥可以達到治病的效果,然而不當的用藥或是用藥者有特殊藥物過敏體質,藥物就有可能致病,甚至致命了。

藥物對肝臟的傷害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藥物本身具有傷肝的副作用,例如止痛藥,這種副作用和劑量有關,在正常的劑量下不傷肝,一旦服用過量,就會造成傷害。另一種是因個人的體質所引起的藥物過敏,這和劑量無關,對肝的傷害也很難預測,有的人可能只是起一些疹子,有的卻可能引發肝炎,甚至造成猛爆性肝炎而危及生命。例如一般人服用藥品時,肝指數也許只會輕微的上升;可是對於一些肝功能不好的人,即使正常劑量也會造成嚴重的傷害。

目前具有肝毒性的藥物有很多種,其中包括止痛藥(如acetaminophen、diclofenac)、抗結核病藥(如isoniazid、rifampin、pyrazinamide) 、抗黴菌藥(如ketoconazole、griseofulvin、terbinafine、itraconazole)、抗生素(如四環黴素、紅黴素、磺胺藥)、降血糖藥(如acetohexamide、glipizide、chlorpropamide)及抗癲癇藥(如phenytoin、carbamazepine)等。一般民眾也許分不清楚哪些藥物具有肝毒性,但吃了藥之後如果有哪些不舒服的地方,一定要提高警覺。比方說:有些人吃藥後頭脹、口破,一般會認為是太燥,其實這不是太燥,這有可能就是藥物的副作用引起的。尤其肝功能發生異常時初期的症狀又跟感冒很類似,像食慾不振、全身虛弱、噁心及茶色尿等,如果忽略了身體發出的警訊,而延誤就醫,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另外,本身如果是肝病患者,一定要告知醫師,包括目前正在服用的所有藥品,才能讓醫師為自己的健康把關。

藥害救濟基金會過去有一個案例,一位中年男性,因慢性攝護腺炎,服用磺胺類藥品(sulfamethoxazole+trimethoprim),約三個禮拜後出現食慾不振、皮膚變黃、全身虛弱及頭脹等現象,停用藥物後症狀並未好轉,仍有頭脹、噁心、黃膽及解白灰色便等現象。經血液、尿液及腹部超音波檢查,懷疑是藥物引起的黃膽型肝炎,立即住院治療,最後肝臟切片檢查結果確定是急性膽汁鬱滯性肝炎,給予支持療法後,症狀改善出院改門診追蹤治療。後來他申請藥害救濟,並經衛生署專家審議後,認為是因特殊體質而導致藥物傷害。像這類特殊過敏體質的病患,受到藥物傷害,通常都可以得到藥害救濟;除非個案本身已有肝病或酒精性肝炎或其他因素等可能導致肝損傷時,才會不予救濟。另外,還有一些藥是已知具有肝毒性副作用的,且仿單上也註明使用前及使用期間需檢測肝功能,這時醫師必須確實告知病患,病患本身也必須遵照醫師囑咐,定期檢測,才能保障自身健康。守護自己的肝,就是疼愛自己!

資料來源:藥害救濟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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