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德仁
經歷: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執行長
社團法人台灣臨床藥學會理事長
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主任
雖說萬事起頭難,但當時推動藥害救濟制度,可說是占盡「天時、地利、人和」之便。首先是對的時機,二十多年前,台灣藥界景氣一片大好,但現在不一樣,健保藥價一直被砍,情勢不比當年。現在來推(藥害救濟),就不好說。
那時候,法還沒通過。要做藥害救濟,錢打哪兒來?跟藥廠募捐,但其實人家可以不捐。時任衛生署藥政處的胡幼圃處長就想到,讓捐錢廠商在藥盒放藥害救濟標章(logo),可以做為宣傳識別。那時我擔任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主任,也是臨床藥學會理事長,他力邀我一起投入推動立法。
於公於私,我都是義不容辭。身為臨床藥師,我相當支持藥害救濟制度,給藥害病人多一分保障。再者,胡處長跟我都是國防醫學院出身,我早他幾屆,在國防唸書時,大家一起過部隊生活,感情好不在話下。他開口,我一定幫忙。
1997年,三軍總醫院準備搬遷到內湖新院址,藥學部在地下室,地方很大,就撥間辦公室提供臨床藥學會使用。隔年胡處長上任,臨床藥學會就跟著我一起投入推動藥害救濟制度,我們會員以醫院藥師為主,所以跟醫院藥劑科部主任很熟,得便邀請各醫院幫忙,優先採購有參與藥害救濟制度的藥品。我經常搭一大早飛機到南部,一個月有五、六次,一家家醫院去全院演講,介紹藥害救濟制度的源起,籲請配合政府政策。
我同胡處長一起,努力跟藥廠道德勸說,分析利弊得失,再三懇託「做好事」。拿一點點錢做公基金,一旦發生藥害,病人獲得及時救濟、安心保障,對廠商也有好處,免去曠日費時的訴訟。
建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
當時我們就有共識,藥害救濟和藥品不良反應通報要一起做、一起推,建構完整的上市後藥品安全管理制度。碰巧遇上療黴舒(Lamisil)新聞事件,輿論壓力很大,因此政府出面處理,要求醫院通報收集疑似藥物不良反應案例,進一步成立專家審議小組,要找出真相,讓社會大眾安心。
其實,不單是解決某個藥的問題,更重要是建立機制,透過第一線醫療人員與民眾通報,由點到面,唯有正確的評估、分析藥物不良反應,才能妥善因應,有效管理藥品安全使用。最早是在1996年~1998年臨床藥學會受託辦理行政院衛生署的「台灣地區藥品副作用監視及通報」研究計劃,並請台大公衛的陳建煒教授擔任計畫主持人。其後,衛生署認為有其必要建置全國性的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遂於1998年擴大補助臨床藥學會辦理相關計畫,當時,我就找到台大的高純琇教授來主持這個計畫,後來到2001年藥害救濟基金會成立,理所當然邀請她來擔任基金會副執行長負責這塊業務推動。
在藥害救濟立法推動,療黴舒事件算是導火線。那時候不單有血友愛滋藥害者組自救會,罕見疾病團體也四處陳情抗議,爭取他們孤兒藥的權利。民間團體呼聲很高,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與藥害救濟法成為優先法案,進行包裹提案,先後快速通過立法。
從無到有,就像生孩子一樣
當時基金會還沒有成立,政府捐一千萬、藥廠捐款五千萬,有六千萬先暫存臨床藥學會戶頭,等立法通過,再轉移至國庫的基金專戶。基金會的成立,繁瑣事情很多,地點是衛生署找的,到後來找人、添購設備,從無到有,我都在其中,就像看著自己小孩長大,酸甜苦辣都有。
我是軍人出身,就當替國家做事,沒有私心,也不搞小圈圈。學術就學術,專業就專業,讓底下的人安心做事,有事我來扛。基金會成立後,去立法院備詢,面對立委咄咄逼人,我也是單刀直入,巧妙化解。
我認為,藥害救濟的基金應是專款專用,花在跟藥害救濟相關的事情上,當初募款是這樣跟廠商說的,也是成立基金會的初衷。因此,基金會的標誌就是沿用政府設計的藥害救濟制度標章。原先期待是透過基金會大力宣導,藥物安全監視體系愈來愈健全,藥害愈來愈少,基金會就沒事幹、愈做愈小。
然而基金會實際運作幾年下來,發現我們可以做的更多更廣,不只侷限在藥害救濟,我們當時還接醫材、廣告監控和疫苗救濟等計畫,就像是政府的左右手。看到你們現在發展愈來愈多元,還有跨出去接醫事司的業務,負責處理醫療爭議事件。我期許基金會未來除了專注本業,提升用藥安全,跟衛福部的合作可以更密切,充分交流溝通,拓展更多的可能,幫忙政府把手伸出去,做更多的事。